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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夏成人高考录取分数线

发布时间:2015-07-20 18:44来源:浏览次数:

为做好2014年我区成人高考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号)中“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科学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为完成计划或为争取调增计划过低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精神,结合我区今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实际,现就我区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为215分;医学类为180 分;法学类190分、教育学类为175分;农学类170分、艺术类为145 分;理工类125分、经济管理类为125分。

(二)高中起点升专科

高中起点升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20 分,其中医学类专业140 分、乡村医生计划专项100分。

(三)高中起点升本科

高中起点升本科为140分。

在以上各层次的录取中,对煤炭开采技术、矿山机电、采矿工程等国家特批及艰苦行业专业可降低录取分数线10分录取。

录取分数线为各层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规定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满为止。

二、录取时间与地点

2014年我区成人高校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录取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至29日。录取地点:宁夏教育考试院。各成人招生院校须统一进行远程录取,确实不具备远程录取条件的,经宁夏教育考试院批准,可派人进录取点采用局域网录取。到现场进行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成人招生院校正式在编人员,并出具相关证件和委托录取证明,自带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备用。请各招生单位及时进行网络测试并下载投档数据,在规定时间完成录取。

三、录取工作流程

(一)下载本院校各层次的招生计划和上线人数,根据生源结构调整本院校各层次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本院校录取工作方案,并及时提交宁夏教育考试院成招处。

(二)录取工作方案经同意后,招生院校下载投档信息。

(三)审阅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的100%进行预录取。

(四)将预录取结果上传,等待录检审核。

(五)预录结果经录检审核通过后,下载录检审核结果。录取联络员负责在录取点办理录取签章、缴费结算等手续,领取新生录取名册。

四、做好录取后续工作,加强新生信息管理

各招生院校、函授站要认真做好录取后续工作,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建立健全新生录取档案,并做好咨询工作。在录取工作结束后,招生院校不得以“开不了班”为名劝退学生。

要加强对招生信息和考生个人信息的管理。招生院校,尤其是各函授站的帐号、网上录取密码以及考生个人信息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向外界公开。对于非法获取甚至贩卖考生信息的行为,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予以追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招生院校要及时下载保存考生录取信息,及时打印《考生信息表》,避免因时间过长或管理人员变动而出现考生录取档案信息丢失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