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人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招生简章2024-12-30
为加快现代金融学科建设,培养高端金融人才,并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协同创新,探索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和中国人民大学在高等教育和学术研究方面各自的优势,双方开展联合培养金融学博士研究生项目。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与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联合培养金融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符合《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实施细则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
联合培养项目申请人于2024年12月26日10:00至2025年1月19日17: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报名成功后,可于2025年1月20日10:00至2025年1月26日24:00,在智慧研招系统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及提交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博士网上报名”后,请选择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进行报名,本联合培养项目不接受调剂。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和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联合材料审核,对全部申请人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人数差额比例不少于20%。
单科成绩均须及格,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招生计划按1:2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思想素质和品德等。
3.未进入综合素质面试的考生,不能进入推荐建议名单和递补推荐建议名单。进入综合素质面试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加总,需加试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和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名额、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推荐建议名单和递补推荐建议名单,由双方招生单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本项目招收全日制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在校全日制学。由中国人民大学按教育部规定调取档案。
考生应诚信考试。提前认真阅读《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考试中,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中国人民大学明德主楼6层 606室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务科(邮编:10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