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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考网官网首页辽宁省2025年上半年自考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1 01:48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要求:

  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

  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1)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要求:

  护理学(专升本)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

  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

  中药学(专升本)专业限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

  (2)根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报考资格有关事宜的函》(公大函〔2023〕365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专业代码030612TK)考生报考资格由原“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调整为“在职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

  1.专科开考专业(共7个专业):连锁经营与管理、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数控技术、机电设备技术、现代文秘、学前教育和计算机应用技术。

  2.专升本开考专业(共33个专业):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动画、土木工程、工程管理(A计划)、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眼视光学、公安管理学、化学工程与工艺、自动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管理、学前教育、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物联网工程、会计学(A/B计划)、工商管理(A/B计划)和法学(A/B计划)。

  3.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规定,自2025年起,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有开考专业课程计划中,思想理论课课程设置均进行调整,并自2025年起在申请毕业时启用。

  调整后,专科层次专业(专科)思想理论课设置3门课程,共9学分,包括“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思想和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和“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

  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思想理论课设置3门课程,共9学分,包括“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

  已公布的《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调整工作实施方案》(辽招考委字〔2023〕44号)中各开考专业计划同步进行调整,在2025年专业计划调整过渡期内,自主选择按照旧专业课程计划申请毕业的考生,也须加考“思想概论”。对于2024年已完成原计划内全部考试课程,进入论文申报并合格的考生,2025年上半年仍可按原计划申报毕业。

  凡持有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且已学过“思想概论”课程并通过考核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思想概论”自考课程考试,后续可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免考。各专业已经通过的思想理论课成绩有效,不要求参加调整后的课程考试,具体的顶替办法,可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点击“专业计划查询”查看。

  2025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的理论课报名、实践课报名、转考申请报名、免考申请报名和毕业申请报名等继续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办理。自考真题资料滴滴:shilaoshi885

  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后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报考信息,考生对填报所有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3日至3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5年3月3日至3月11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5年3月5日至3月7日。

  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3日至3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5年3月3日至3月11日。

  (1)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1月10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至1月14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至1月19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后。

  (2)外省考生转入信息省审核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3月14日,转入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3月21日,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转入确认的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3月21日,转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5年6月1日后。

  申请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2月28日,沈阳市、大连市各区及其他市招考办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3月6日,考生网上支付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3月7日,沈阳市和大连市市级审核时间为2025年3月7日至3月13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至3月24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至3月31日。

  申请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6月18日,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6月20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5年6月21日至7月20日,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至7月31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