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吉林公报考指南?报考指南和专业目录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和院校、校等其他承认的在职或成人教育形式毕业生,在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若职位学历要求为“***以上学历”,则报考者学历层次不能低于“***”要求。例如: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学历”,则大专、大学本科、研究生学历层次的报考者均可以报考。
若职位学历要求为“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考:(1)高中(中专)以上学历;(2)我省技师院校高级工;(3)我省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且具有高级工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由招录机关参考教育部下发的相关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可从吉林公网下载《专业指导目录》并使用。
《专业指导目录》分为三个层次,其相互关系为:“学科门类”(2位代码)下设“专业类”(4位代码),“专业类”下设“具体专业”(6位代码)。
本次招考所设专业,包含“专业类”(4位代码)和“具体专业”(6位代码),不包含“学科门类”(2位代码,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除外)。如果职位限制了“专业类”,则该“专业类”下的所有“具体专业”均符合职位要求。如果职位限制了“具体专业”,则只有所限定的“具体专业”符合职位要求。若某职位研究生专业标注了6位专业代码,则此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具体专业”,非一级学科的“专业类”。
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所学专业,除特殊说明外,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专业为准。
职位条件中标注“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的可以使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职位条件中标注“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的则不可以使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招考职位所设的专业条件与其所设的学历条件相互匹配。报考者可以使用已经获得的任意学历及其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但报考者报考某职位所用专业对应的学历应不低于该职位设置的学历条件。例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法学的职位,同时拥有非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和法学专科学历的报考者不能报考该职位。
7. 如何理解职位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要求为“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这类职位对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不作学位要求;对以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的,要求其同时具有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在全国各院校学,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时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应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院校学,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时应提供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报考时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采取全日制学、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的,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够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所学专业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3年2月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职位表》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主办的中国留学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曾在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报考。
特别提示:招录机关设置专业条件时,参考的专业指导目录可能没有完全涵盖旧专业、自设学科(专业)、国(境)外专业等,请相关报考者在报名时主动咨询招录机关并介绍情况,在报名的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内容等情况。招录机关将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网上审核。同时,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将在资格复审、考察、公示、试用等阶段对报考者所学专业进行全过程资格审核,凡不符合专业条件的,终止录用程序或取消录用资格。
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3年、2024年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可报考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
2023年、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享受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年龄政策。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2023年2月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报考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相关规定,2024年2月以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服役期满且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报考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
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脱产就读且在2025年7月底前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专科生、本科生(含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经历或具体学形式,影响招录机关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或取消录用。
①在基层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②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③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见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⑤在其他经济、社会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⑥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⑦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按月计算(可累加连续计算),截止到2025年2月工作满24个月(起止月均可按1个整月计算)即可算作工作经历满两年。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起始时间应晚于毕业时间,在读期间内的工作即使签订过劳动合同,也只属于社会实践,不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①在基层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正式录(聘)用(劳动)合同和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需提供协议和服务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工作协议和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见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⑤到其他经济、社会等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工资证明等)。
⑦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各级相关就业部门签章同意的《灵活就业登记表》。
4.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时间是否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戒毒场所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按照现行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市级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4年2月以后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法医职位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2月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狱、戒毒场所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4年2月以后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2月以后出生)。
省级人民、人民司法警察的报考年龄按照现行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市级及以下人民、人民司法警察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4年2月以后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2月以后出生)。
以网上报名时年龄为准。例如:某报考者网上报名时年龄为30周岁、体能测评时年龄达到31周岁,则该报考者体能测评的标准按30周岁(含)以下执行。
特别提示:近年来,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环节淘汰率为50%左右,请报考者根据个人身体素质情况稳慎选择报考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环节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要根据招考部门要求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需提供任职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材料。
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需提供特岗教师聘任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原件。
③“三支一扶计划”的,需提供合同、考核合格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需提供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西部计划志愿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相关工作(学)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录政策,不得报考定向招录职位。
3.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已经享受过相关优惠政策的,是否可以报考定向职位?
按照不重复得利原则,不可以。例如:报考国有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并已被聘用的人员,不可以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